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3湖南单招录取规则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湖南单招录取规则的概述展示了该学院公正、透明的录取原则和程序。根据报名考生的综合评价结果,该学院将根据一定的录取标准和比例,从中选取合适的学生进行录取。录取规则旨在基于考生的实际表现和能力,为他们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并最终选拔出具有优秀素质和潜力的学生加入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应届普高生及非应届普高生的类别认定及高中学业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名数据为依据,如报名数据与事实情况不符,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报名点认定方可改变,如无法提供材料及认定结果,则以报名数据为准。高中学业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高生必须按照非应届普高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非应届普高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二十七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是在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先完成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各类社会人员及特长生等单列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录取,剩余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应届普高生、非应届普高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类别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如应届普高生、非应届普高生一志愿分别参考150、50人,则应届普高生、非应届普高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71、24人,保证各类别升学率基本一致。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各类别考生录取方法
1、普通类考生
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若专业组内调剂后还有计划空余,则跨专业组进行调剂录取,参与跨组调剂录取的专业组范围是专业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九组;专业八组、十组不参与跨组调剂录取。跨组调剂录取只针对于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时不区分专业组,依据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征求考生意见。
2、退役军人
根据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每专业限录2名考生,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所报专业已满,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所报专业所对应的专业组中有缺额的专业,如专业组中的所有专业已满,则征求考生意见,调剂到相关专业;如考生不服从调剂,则退档,剩余计划在本类别中顺延录取。
3、社会人员(除退役军人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根据该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4、体艺特长生
根据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湖南省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每专业限录2名考生,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所报专业已满,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所报专业所对应的专业组中有缺额的专业,如专业组中的所有专业已满,则征求考生意见,调剂到相关专业;如考生不服从调剂,则退档,剩余计划在本类别中顺延录取。
第二十九条遇到总分相同情况,依次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所有成绩全部相同,则增加计划全部录取。
第三十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实践操作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该专业。
第三十一条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各类社会人员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第三十二条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各类社会人员及特长生等单列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
第三十三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统筹安排,2023年高职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及录取。一志愿考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官网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空缺出来的计划,按章程第二十八条进行录取。
第三十四条若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二志愿考试只针对普通类考生,即应届普高生和非应届普高生,单列特殊类型考生不参加二志愿考试及录取。参考对象为两种:第一种是二志愿报考了我校公布的缺额专业的考生;第二种是二志愿未报考我校公布的缺额专业,但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二志愿考试时间为4月8日--9日,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与第一志愿考试一致。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经查实存在考试作弊行为;
3、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六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转专业。
第三十七条除退役军人考生外,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到所填报专业后,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社会人员考生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